(1)持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或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的;
(2)父母双方失业的。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,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。须提供父母双方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等;
(3)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;
(4)单亲家庭,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;
(5)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;
(6)家有重症病人,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;
(7)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。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。
Copyright 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& 沧州市双维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© 2021
冀ICP备19009735号-1
冀公网安备13090302000555号
地址: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30号人力资源市场5楼 EMAIL:admin@czrczx.com
人力资源证: 130900000002号、130900000003号
Powered by PHPYun.